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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误读的“电力交易地板价” 山东等地现“零电价”“负电价”,专家称并不意味电价失控

被误读的“电力交易地板价” 山东等地现“零电价”“负电价”,专家称并不意味电价失控

山东等省份在电力市场交易中出现的“零电价”甚至“负电价”现象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不少人将其与所谓的“电力交易地板价”被突破联系起来,甚至担忧这是否意味着电价体系失控。业内专家普遍指出,这是一种在特定市场机制和能源结构转型背景下的正常现象,不仅不意味着电价失控,反而反映了电力市场改革的深化和可再生能源高比例接入后的新常态。

所谓“负电价”,是指在电力批发市场(如现货市场)中,发电企业不仅不能通过售电获得收入,反而需要向购电方支付费用,让其消纳自己发出的电力。这种现象在国际成熟的电力市场中并不罕见,尤其是在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出力充沛而用电负荷较低的时段。

以山东为例,作为我国新能源装机大省,其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位居全国前列。在春季、秋季等负荷相对平缓,但风光资源极好的时段,新能源发电出力可能大幅超过当地的实时用电需求。火电机组由于技术特性(如启停成本高、最小出力限制等),难以快速、大幅度下调出力。在电力系统需要保持实时平衡的刚性约束下,为了消纳所有发电(特别是优先消纳的清洁能源),市场机制便会发挥作用。此时,部分发电企业(尤其是调节相对灵活或边际成本较低的机组)愿意报出“负电价”,以支付费用的方式确保自己的电量能被电网调度,这比承担高昂的停机成本或弃风弃光损失可能更为经济。

这与通常理解的“地板价”被突破是两回事。电力市场中的“地板价”通常是指市场设定的最低限价,旨在防止恶性竞争和保护发电企业基本利益。而“负电价”的出现,是在市场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许多电力市场设计本身就包含了负电价机制),由供需关系极端情况驱动形成的短期价格信号。它恰恰是市场发挥作用、优化资源配置的体现,而非规则失效。

专家分析,“负电价”的出现传递出多重积极信号:

它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市场机制正在真实反映电力的时空价值和供需矛盾。价格信号越灵敏,越能引导发电侧灵活调节、用户侧优化用电,促进源网荷储协同互动。

它凸显了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紧迫性。“负电价”现象暴露出当前系统灵活性调节资源的不足。这要求必须加快发展储能(如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增强电网跨区调配能力、推动需求侧响应,以平抑新能源发电的波动性,提高系统消纳能力。

它有助于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负电价”时段往往是清洁能源大发时段,低廉甚至为负的电价可以激励高耗能用户调整生产计划、增加用电,从而更多地消纳绿色电力,减少化石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频繁或大范围的“负电价”也会对发电企业的经营带来挑战,尤其是对投资巨大的新能源项目。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例如建立容量补偿机制、辅助服务市场等,以保障各类电源的合理收益和电力系统的长期安全可靠供应。

山东等地出现的“零电价”或“负电价”,是电力现货市场在新能源高渗透率条件下的正常价格发现现象,是市场规律作用的结果,而非电价体系“失控”。公众不必对此过度解读和担忧。相反,应将其视为我国能源绿色转型和电力市场建设过程中的一个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重要信号,并以此为契机,推动电力系统向更灵活、更智能、更绿色的方向加速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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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21:22:26